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

香港反对派“公投”缺乏有效监督





鳳凰衛視6月23日《時事亮亮點》,以下為文字實錄:
何亮亮:投票沒有法律效應,可是反對派這兩天卻一直在玩弄這樣的一個,我覺得也算是一種遊戲吧,甚至可以說是一種民意的遊戲。那麼根據最新的數字,反對派說他們所發動的全民公投,大部分是網路的公投,那麼在昨天也有實體的公投,那麼投票的人數已經超過了71萬,這是至今天星期一中午之前的數字。
那麼這樣的一個所謂民間主辦的全民公投很奇怪。第一,他時間是超長的。我們知道一般的某一個國家,甚至是某一個地區,他的舉辦全民公投,我們說是真正的符合法律的全民公投,通常都是一天的時間,但是香港這個所謂的全民公投卻長達一個星期,這是第一。
第二,所謂全民公投的題目很簡單,就是你贊成不贊成三個普選方案。這三個普選方案全部都是反對派提出來的,全部都是不符合基本法的,所以你只要去投票,你不管選哪一個方案,你肯定就是投了一個反對基本法的,不贊成基本法的,甚至是直接跟中央對抗的一個方案。所以你看這樣的一種,我知道這兩天香港的一些媒體也指出,所謂的電子的,就是網路上的全民公投,他的數字是在不斷的飆升的,如果按照一個星期來算的話,最後反對派是突破100萬人的大關也毫不出奇。問題是這樣一個所謂的全民公投,他沒有一個有公信力的機構來監視他,來檢測他,這個數據完全是由單方面來公佈的,他說就是多少就是多少,當然可能也有人信,但是我想他這個數字越誇大,到了100萬,甚至到了150萬,那他的可信度就越來越低了。
其實有一個很重要的例子,我相信因為在香港的反對派也有一部分的市民,他們是有選擇性的來相信一種數字的。比方說2003年7月1日的遊行,警方公佈的數字是35萬人,但是反對派,就是遊行的組織者說是50萬人。但是很多人就只信50萬,寧可信50萬就不信35萬這個數字,那麼這次情況可能也相對如此。那麼反對派提的所謂口號就是他們要“真普選”,因為他們認為如果根本基本法,如果根據基本法所規定的由一個提名委員會來決定2017年的特首人選,他們認為這不是“真普選”,這不符合國際的標準。那到底什麼是國際標準的普選呢?他們從來也沒有明確的說明過,但是確實能夠蠱惑一部分的香港的民眾,那麼這一部分民眾他們有這種抗中,有這種“恐共”的心理。
我看到電視媒體上也說,他說我沒有別的辦法,我也不願意上街,我更不會去參加戰爭,但是如果有投票我願意去投票表示我的態度。那麼這樣看來的話,反對派他們知道他們的這種所謂的明確的方案,他們同樣用這樣的方法,就是說他們反對用“愛國愛港”作為未來的特首候選人的一個標準,他們也反對由提名委員會經過協商來產生候選人。比方說十萬人提名,那麼就可以成為一個特首候選人,不管這個特首候選人是什麼樣的政治面貌,也不管這個特首候選人可能是反共的,他可能是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,他們認為只要他有十萬人的提名,這個人就可以做特首候選人。那麼這樣的話,實際上是完全不可能,這樣的一個人不管他是張三還是李四,因為他違反了基本法。
何亮亮:我想特別是這樣的一個數字,他如果在這兩天還有一點轟動效應的話,那麼你說到了29日,他甚至可以說我擁有150萬人,甚至有200萬人來投票,而實際上又經不起任何的檢驗,當然他們很可能會把這樣的數字延伸到7月1日。因為從2003年開始,每年7月1日香港照理會有一個大雜燴式的反政府的大遊行,那麼今年這個遊行他們口號也提得很明確,就是要反對中央政府的白皮書。但是這一點肯定跟香港的主流民意會產生衝突,同時也不能排除有一些極端派想混水摸魚。
我注意到香港警方已經做好了預案,就是防止在7月1日那一天有人趁亂,趁著人多勢眾,你不管他是20萬人,30萬人,或者10萬人,10萬人他可以報成20萬人。那麼有人趁亂可能就發起所佔領中環的運動,甚至去衝擊政府總部,甚至去衝擊香港立法會。而且現在有一些反對派政客,他們居然用這樣的邏輯來說話,他說因為現在香港說政府是暴政,所以反抗香港政府的暴政就不是暴力行動,或者是說為什麼有暴力行動,是因為有暴政。那也就跟臺灣的情況是一樣,就把香港政府看成是一個不合法的政府了。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再來看白皮書所規定的,就是中央政府擁有管制香港的權利這樣的一個說明,這樣的一個預警是非常必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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